丁广洲律师
早年毕业于军队院校,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(昌平校区)。
曾工作于北京军区空军,中央电视台军事频道等,2011年执业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至今。自执业以来丁律师只做刑事案件,自认为在刑事辩护方面有自己的一些独特见解和天赋。有些影响的案例包括国内第一例p2p案,江西某市市委书记受贿案等。
当然,作为一名普通的刑事辩护律师,更多案件是来自普通的人,普通的罪名,其中他为一名在公司犯罪中普通员工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见书,更是引起包括检察官、法官、律师及领导等法律人的共鸣,几乎国内知名法律公众号都有转载,网上流传叫“律师奇葩法律意见书,让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”。
同时,丁律师也是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成员。(深圳第一批88名)
刑法274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,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.完整的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,我认为除了要从刑法条文中找,还要结合刑法总则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,还要从生活中找.那么究竟该如何认定呢?由法谱知音丁广洲律师对敲诈勒索罪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.